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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 201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见附件,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详细情况。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学院预计招生计划仅供参考, 具体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与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专业代码前标有“ ◆ ”号的 表示一级学科,招生专业名称后标有“★”号的表示经国务院学位办备案的目录外专业;标有“▲”号的表示省、部级重点学科,标有“●”表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 ( 人文基地 ) 。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公 民 。

  2 . 拥 护中 国共 产党的 领 导, 品德 良好, 遵 纪守 法 。

  3 . 身 体健 康状 况符合 国 家和 招生 单位规 定 的体 检要 求。

  4 . 考 生必 须符 合下列 学 历 等 条件 之一:

  ( 1 ) 国家 承 认学 历的 应届本 科 毕业 生 ( 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 得 国家承 认的本 科 毕业证 书 。含普 通 高校、 成 人高校 、 普通高 校 举办的 成 人高等 学 历教育应 届 本科 毕业 生,及 自 学考 试和 网络教 育 届时 可毕 业本科 生 ) 。

  ( 2 ) 具有 国 家承 认的 大学本 科 毕业 学历 的人 员 。

  ( 3 ) 获得 国 家承 认的 高职高 专 毕业 学历 后满 2 年( 从 毕 业 后到录 取 当年 9 月 1 日, 下 同)或 2 年以上,达 到 与 大 学本科 毕 业生 同等 学力, 且 符合 招 生 单位根 据 本单 位的 培养目 标 对考 生提 出的具 体 业务 要求 的人 员 。

  ( 4 ) 国家 承 认学 历的 本科结 业 生, 按本 科毕业 生 同等 学力 身份报考。

  ( 5 ) 已获 硕 士、 博士 学位的 人 员 。 在校研 究 生报 考须 在报名 前 征得 所在 培养单 位 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 科 毕业生 原 则上应 选 择就读 学 校所在 省 (区、 市 )的报 考 点办理网上报 名 和现场 确 认手续 ; 其他考 生 应选择 工 作或户 口 所 在 地 省 级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指 定 的 报 考 点 办 理 网 上 报 名 和 现 场 确 认 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 2016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 网上报名日期: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9 月 24 日— 27 日, 9 : 00-22:00 ;

  正式报名时间为 2015 年 10 月 10 日— 31 日, 9 : 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 .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 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现 场确 认 :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
201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27日。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 、初试成绩公布

  国家统一阅卷后,初试成绩将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考生届时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科成绩。学校不再发送考生成绩通知单,需要者可在查询成绩时直接打印出来,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盖章确认。

  六、资格审查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复试录取

  3-4 月复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等。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合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成绩具有否决权。体检合格后,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人员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在网上公布。

  复试结束后,外校、外地和往届考生直接领取人事档案调档函,到本人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

  八、其他问题

  1 、 跨学科专业报考

  本科毕业生可以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大专毕业 2 年或 2 年以上,并通过 5 门相关专业本科课程考试,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 不能跨专业报考; ② 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 5 门以上(含 5 门)本科课程,或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 ( 含省级 ) 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 1 篇或 1 篇以上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

  3 、体检

  通过初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 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人事档案

  复试结束后,即调人事档案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发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档案退回原单位。新生入学时,凭录取通知书将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5 、命题

  政治、英语(一、二)、数学(一、二、三)由全国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6 、选导师
  研究生入学后选导师,实行师生双向选择。

  7 、关于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提前完成培养方案和学位论文、成绩优秀的研究生可申请提前毕业。

  8 、关于收费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9 、助学金

  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和普通助学金,其中国家助学金 6000 元 / 人 / 年,普通助学金 3000 元 / 人 / 年,均按月发放,发放范围覆盖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 ( 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

  10 、奖学金及科研补贴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优秀生源奖学金等。

  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10000 元 / 人 / 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 10% ;二等奖 6000 元 / 人 / 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 20% ;三等奖 4000 元 / 人 / 年,获奖比例为在校研究生数的 30% 。

  单项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学风建设、大型赛事、社会工作、见义勇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 / 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 10% 。

  优秀生源奖学金: 985 或 211 工程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8000 元;非 985 和 211 工程高校的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入学后一次性奖励 2000 元。

  此外,学校还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并发放津贴。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 10431

  联系部门:齐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 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 3501 号

  邮 编: 250353

  联 系 人:鲁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 0531-89631518

  传 真: 0531-89631518

  E - mail : yzb10431@163.com

  学校主页: http://www.qlu.edu.cn

  研究生处主页: http://yjsc.ql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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