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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章程

       为做好2023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加强科学选拔,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

  (一)招生专业:我校列入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全日制专业,包括全日制学术学位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浙江农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跳转);我校林学一级学科博士点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二)招生规模:公布在专业目录上的拟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报名、复试考核情况确定,硕士推免生接收名额一般不超过招生人数50%,直博生接收名额一般不超过招生总人数20%。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二)获得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三)所报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具备研究生培养潜质

  (四)本科期间各学期各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名列本科所学专业前茅;

  (五)本科在读期间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有较强科研能力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六)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等学术专长生,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取

  (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体检要求。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推荐免试考生均可直接申请我校的推免硕士生或直博生。

  、申请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我校报考志愿

  (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参加复试时,向招生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浙江农林大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5.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证书复印件

  6.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7.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仅限直博生提交)。

  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二)复试

  1.我校对初审通过的申请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2.考生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准予复试的推免生资格进行再次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证件信息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学信网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证明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3.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50分、外语口语水平测试50分、专业综合课测试(100分和综合素质面试100分等四方面。

  4.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口语成绩*X%+专业测试成绩*Y%+综合面试成绩*Z%。复试成绩加权折合成百分制,各环节所占比例由学院自行划定。

  5.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三)录取

  1.录取办法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

  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5-3,硕士研究生的弹性学习年限为2-5年。直博生基本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7年。

  、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如下(单位:元/生·学年):

类型 专业(类别) 学费标准
博士 林学 10000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

所有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8000

  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

农业、林业、机械、中药学、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图书情报 8000
风景园林、旅游管理、会计法律(法学、非法学)国际商务艺术兽医电子信息 10000

  (二)奖助体系

  1.博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2年级以上

  /

  国家下达比例

  30000

  国家助学金

  年级

  /

  无固定工资者100%覆盖

  15000

  学业奖学金

  年级

  一等学业奖学金

  100%

  15000

  导师助研津贴

  年级

  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100%

  8000-12000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年级

  ≥30小时/月

  一定比例

  4500-12000

  校外奖(助)学金

  年级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1000-5000

  荣誉奖学金

  2年级以上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500-1000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2-3年级

  /

  国家下达比例

  20000

  学业奖学金

  1年级

  特等

  推免生

  12000

  2-3年级

  一等奖

  20%

  12000

  二等奖

  80%

  8000

  校外奖学金

  1-3年级

  森禾奖学金、亓汉三奖学金等各类名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

  1000-5000

  荣誉奖学金

  2-3年级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

  500-1000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

  1-3年级

  /

  无固定工资者100%覆盖

  6000

  导师助研津贴

  1-3年级根据实际科研进展

  Ⅰ类

  100%

  3000

  Ⅱ类

  2000

  Ⅲ类

  1000

  研究生三助一辅津贴

  1-3年级

  ≧30小时/月

  一定比例

  4500-12000

  3.推免生激励政策

  为鼓励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提高我校研究生生源质量,凡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录取后均享受以下政策:

  (1)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享受最高新生学业奖学金;

  (2)浙江省一流学科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学科接收的推免生,入学后部分学院(学科)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或科研经费资助(奖励和科研经费资助情况可咨询相关学院);

  (3)推免生申请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优先考虑;学院(学科)优先资助推免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

  4)推免生评定国家奖学金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推免生申请“三助一辅”岗位优先安排;

  6)推免生到学校参加复试的,按照财务相关规定入学报到后报销往返交通费;

  7)推免生入校后优先选择导师。

  4.除学校奖助体系以外,学院(学科)激励政策可咨询相关招生学院。

  5.硕士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

  序号

  国外合作院校

  合作专业

  1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

  该校林学院所有研究生专业

  2

  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英文授课课程

  3

  俄罗斯国立农业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研究生专业

  4

  俄罗斯圣彼得堡农业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研究生专业

  5

  波兰卢布林工业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研究生专业

  6

  芬兰赫尔辛基大学

  该校农林学院开设的所有课程

  7

  波兰卢布林生命科学大学

  该校开设的所有研究生专业

  、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浙江农林大学研招办

  邮编:311300       邮箱:yjszs@zafu.edu.cn

  咨询电话:0571-63743970 传真:0571-63730919

  网址:http://yjszs.zafu.edu.cn/

  申诉地址: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申诉电话:0571-63743970 申诉邮箱:yjszs@zafu.edu.cn

  监督电话0571-63740121 监督邮箱jw@zafu.edu.cn

  浙江农林大学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区号:0571

  网址

  办公地址

  1

  现代农学院

  毛老师

  63745905

  https://nxy.zafu.edu.cn

  15-607

  2

  林业与生物技术学院

  姜老师

  63742023

  https://sky.zafu.edu.cn

  6-503

  3

  环境与资源学院

  郭老师

  61067735

  https://et.zafu.edu.cn

  7-503

  4

  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姜老师

  63740063

  https://gc.zafu.edu.cn

  9-317

  5

  风景园林与建筑学院

  胡老师

  63741161

  https://laas.zafu.edu.cn

  4-403-3

  6

  经济管理学院

  老师

  63743312

  https://em.zafu.edu.cn

  西大楼207

  (衣锦校区)

  7

  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赵老师

  63732737

  https://wf.zafu.edu.cn

  实验大楼615

  (衣锦校区)

  8

  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

  老师

  63740823

  https://cast.zafu.edu.cn

  2-306-1

  9

  马克思主义学院

  老师

  63740508

  https://marx.zafu.edu.cn

  实验大楼705

  (衣锦校区)

  10

  艺术设计学院

  老师

  61067825

  https://art.zafu.edu.cn

  5-418

  11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童老师

  63741870

  https://ie.zafu.edu.cn

  11-313

  12

  光机电工程学院

  老师

  63743321

  https://lxy.zafu.edu.cn

  14-507

  13

  食品与健康学院

  (现代粮食产业学院)

  王老师

  61080337

  https://spjk.zafu.edu.cn

  9-507

  14

  园艺科学学院

  老师

  63745937

  https://yyxy.zafu.edu.cn

  15-613

  15

  茶学与茶文化学院

  张老师

  63745923

  https://tsc.zafu.edu.cn

  16-106

  、附则

  本章程由浙江农林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章程内容如有与2023年国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  

  附件【附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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