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0-09-18
为进一步树立研究生培养的科学评价导向,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学生的选拔培养力度,优化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推荐工作文件要求,结合环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推荐免试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推荐免试生必须是获得其所在学校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26分以上(或具备同等水平的其他英语国家级考试成绩,如托福、雅思)。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本科期间公开发表过文章,有科研成果,在全国、省(部)级重大竞赛中获奖,获得有关荣誉及称号的,优先考虑。
二、申请材料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2份;
2、本科成绩单1份,需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专利或其他研究成果、获奖证书和外语水平考试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申请办法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环科院对网上报名申请者的信息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人发放复试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申请人发放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2、请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将全部申请材料以电子版形式,打包发送至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信箱yjsxx@craes.org.cn,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学校+推免生。联系电话:010-50911175。过期不再接受申请。
四、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环科院将在面试结束后对拟录取免试研究生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五、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网站人才培养栏目: http://www.craes.cn/rcpy/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4915148/5091117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
附件: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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